从政府工作报告看浙江:三处“人民”背后体现何种民生深意?******
中新网杭州1月12日电 (记者 王逸飞)“始终牢记政府前面‘人民’二字,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12日于杭州开幕的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浙江省省长王浩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
在这份报告中,有三处涉及“人民”的表述颇为引人注意。其也成为该省民生深意的观察切口。
浙江省省长王浩。 屠轶钦 摄首处是在报告开篇,2022年工作回顾的第一项内容——“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之中。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因时因势动态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断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聚焦‘保健康、防重症’,超前谋划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和ICU床位建设,准确落实国家第10版防控方案和第10版诊疗方案,全力救治新冠病毒感染者,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实现有序转段、平稳渡峰。”王浩介绍。
值得注意的是,从报告布局角度看,这是继2021年后,该省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将疫情防控相关内容放在前一年度工作回顾的最前列。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浙江明确在疫情防控新阶段要持续发力。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显示,今年,该省将突出保健康防重症,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医疗物资保障能力、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保障水平,提高疫苗接种率和科普实效性等。
第二处相关表述,是本届浙江省政府在五年工作回顾时对人民的致敬。王浩说:“最让我们感动的是全省人民的勇敢坚毅、担当作为。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世纪疫情的巨大冲击,面对风高浪急的外部环境,全省人民同舟共济、守望相助,团结一致、齐心协力,破解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攻克了一道又一道难关,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满怀豪情迈上了‘两个先行’的新征程。”
“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是这种“致敬”背后的深意。过去五年,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如经济层面,其地区生产总值迈过6万亿元、7万亿元两个台阶,年均增长5.8%,市场主体数量从593万户增加到943万户,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6598亿元提高到8039亿元,上升到全国第三位。
在今后五年的发展规划中,该省提出“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根本目的”。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全力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让幸福生活触手可及”。
浙江提出,到2027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万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5万元。在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数字变革、生态文明、新时代文化等高地的同时,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增进民生福祉。
如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上,该省将加快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发展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报告中第三处可透视该省民生深意的“人民”相关表述,是前述提及的“始终牢记政府前面‘人民’二字”。
围绕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设为民造福的服务政府,王浩说,要“将心比心体察群众安危冷暖,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脚踏实地为群众办事,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人民”。
用“将心比心、设身处地、脚踏实地”来为民造福,浙江把十方面民生实事作为了践行承诺的重要行动。
今年该省列出的民生实事,涉及教育助学、医疗卫生、养老帮困、婴幼儿托育、就业创业、城乡宜居、交通出行、文体旅游、便民服务、除险保安等方面。包括“为300万名义务教育段学生开展正脊筛查”“新建ICU床位3000张”“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10万人次以上”“新增民生药事服务站150家”等。
王浩介绍,浙江将把上述民生实事项目纳入数字化平台,明确具体点位,确保事事有清单、件件能对账,压实责任、强化督导、闭环管理,保质保量、限时限期完成。(完)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