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视频】互联网企业如何践行双循环?APUS李涛:“出海”与“沉下去”并行******
【TMT前沿】
我国网络强国建设在“十三五”时期取得诸多成就,以APUS创始人兼CEO李涛为代表的网络安全从业者参与其中,更加体会到网络安全本身为网络强国战略的一部分。
李涛表示,网络安全领域是一个基于技术的领域,需运用先进技术为国家通信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我国还存在“卡脖子工程”,需要更多互联网企业、软件和大数据企业参与。
近年来,APUS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一方面下沉到三、四、五线城市,为那里的新增用户及初级互联网用户提供更好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并为老年人、青少年等互联网弱势群体提供更好的互联网服务;另一方面,将国际领先的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带回国内,推动我国互联网进一步发展。
李涛相信,未来将会有更多互联网企业成为“双轮驱动”企业,共同推动中国互联网、中国数字经济与全球经济更加深度融合发展。
采访:李政葳
摄像:王宏泽
后期:孔繁鑫、姚坤森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