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图为秦立梅为基层民众看病。 陈鸿顺 摄
正在内蒙古参加“两会”的秦立梅向记者介绍道:“‘我们守护藏羚羊,你守护我们’这句话是可可西里索南达杰保护站巡山队员和尼玛扎西队长眼含热泪对我说的一句话。这些巡山队员每年要深入无人区巡山100多天,可可西里气候严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队员们大多患有各种高原疾病。看着他们的身体状况和无法满足的就医需求,我和医疗专家们虽然面对长途跋涉和高原缺氧等各种困难,但没有一个人畏难退缩。几年来,在医疗救助队员的不懈努力下,巡山队员的身体状况大幅改善,确保了他们更好地保护可可西里这块人类的净土。”
在内蒙古乡村牧区、街道社区、养老院,都有秦立梅医疗服务团扶贫济困,救死扶伤的身影。2021年“健康·彩虹行动”获“民进全国社会服务工作优秀成果”称号;2022年,内蒙古民政厅授予秦立梅首届“内蒙古慈善奖”、慈善楷模称号。而秦立梅看来,这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担当。
秦立梅说:“作为一名医生,从医和慈善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新冠疫情期间,秦立梅所在的内蒙古百草堂秦氏中蒙医医院积极响应号召,为街道办事处、公安交警、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抗疫一线人员,累计免费捐赠7.9万余份、价值650万元的中药预防汤剂及防疫物资。同时,秦立梅也在积极探索如何更好发挥中医药对新冠病毒感染救治和预防方面的作用。
“今年两会,我带来的提案就是关于防疫新常态时期夯实中医疫病学学科建设方面的。对我而言,传承中医药文化,践行医者大爱使命是一种情怀,也是毕生追求的事业。”秦立梅说道。(完)
“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